愛與管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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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 鍾美慧

愛與管教孰輕孰重?爸媽要如何管教孩子又不失感情呢?

在一次喜宴上,一個五歲男孩要媽媽借他手機,聽到媽媽說不行,他開始耍賴打媽媽、拉媽媽衣服……,更以拒吃東西表示抗議,媽媽只好拿出手機給他玩。

兩難的選擇
在少子化及講求「愛的教育」的社會環境中,許多父母面臨了愛與管教的兩難,一方面擔心愛得太多會寵壞孩子,另一面又害怕管得太嚴而傷了孩子,到底愛與管教輕重如何拿捏?在疼愛孩子時,又如何兼顧管教上的責任,可說是現今父母最大的難題。

許多人認為愛與管教是衝突的,但其實管教子女也是愛的一部分,聖經箴言:「不忍用杖打兒子的,是恨惡他;疼愛兒子的,隨時管教。」這段話告訴我們,父親是因為愛才會責備他的孩子。

「管教」(discipline) 的含意是「學習」,管教的目的不是懲罰孩子,而是讓孩子學習不再犯同樣的錯,是為了讓孩子的生命得著益處。

如何兼顧愛與管教?

以增加詞彙量為例
其實孩子害怕的不是被處罰,最擔心 的是父母不愛他。若孩子的情感帳戶中充 滿愛的存款,即便被父母責備、處罰,孩 子都願意接受,因為知道父母所做的是出於愛。所以父母在日常生活中,需花時間培養親密、信任的親子關係,藉由各種愛的表達,在孩子的情感帳戶中存入滿滿的愛。尤其在管教之後,可以藉著擁抱或語言表達,讓孩子仍然確定父母是愛他的。

訂立規範和界線
曾聽過一個老師的分享:小學週會演講結束後,校長站在講台上問同學,誰自認為剛剛表現很好、很乖的舉手?坐在前幾排的小一學生幾乎全都舉手,校長很生氣的說:「你們還敢舉手,就是你們一直動來動去的,還跟同學講話……」這些校內最小的學生,一臉沮喪與無辜。

若父母給予孩子的要求是模糊的,例如:「好」、「乖」、「聽話」、「用功」……,孩子會無所適從。因此父母在管教孩子前,應先訂定具體明確的規範和界線,制定的過程可以讓孩子參與討論,便會提高孩子遵守的意願。通常幼兒園至小學階段,是建立生活常規的最佳時機。

溫柔而堅定的管教
有時被孩子惹怒時,家長會不分時間、地點,帶著情緒管教孩子,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怒目、咆哮、惡言、體罰都足以傷害孩子的自尊。

這樣的管教,孩子只接收到了父母的怒氣,卻未得到該有的教導。所以父母不宜在氣頭上教孩子,等處理好自己的情緒後,才能用溫柔的態度進行管教。柔和的語言不但能維護孩子自尊,也避免引發防衛的情緒,但在孩子應遵守的界線上,父母必須堅持,讓孩子知道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。

讓孩子選擇並學習負責
造物者給人類最大的禮物就是選擇的自由,孩子從一歲開始便有自主意識,想要去探索和學習,進入青少年之後,孩子更有自己的想法,所以父母也應尊重孩子自我決定的欲望,在安全範圍及生活規範界線內,給予孩子選擇的自由。

但是,在孩子做選擇時,父母可以和孩子討論可能的後果,孩子依自己的選擇去做後,也要負起責任,承擔後果。

用引導代替說教
許多父母在孩子犯錯時,常會迫不及待的責備與糾正,殊不知孩子行為背後都有原因,例如:情緒受傷、需要未滿足、錯誤價值信念……,甚至可能是良善的動機,若父母能與孩子會談,用問題引導孩子反思,找出犯錯的原因,將會徹底幫助孩子,而不只是導正孩子行為。會談時,父母可問孩子這些問題如下:

管教提問
用鼓勵增強正向行為
行為理論告訴我們,當孩子的行為受到讚賞,就會增強該行為,所以當孩子有好行為時,父母要及時鼓勵與肯定。孩子得到的肯定與讚美越多,不但讓他有自信,也會增加其自律的動力。

總之,愛與管教是父母養育孩子的兩塊基石,個中技巧與方法因孩子的差異、發展階段的不同而有分別,若父母用心的了解孩子,必能找到最適合自己孩子的管教方式。

然而,在愛的關係中進行的、不傷害孩子自尊的管教,應是每個父母都可遵守的原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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